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倾城看着金子发窘发红的脸,耐不住哈哈的大笑起来。
“当然。如果你真的不想说,那就权当我没有问。”
金子被倾城笑的更加的不知所措,只有红着脸站在那里。
“其实,我们认识的经过很普通的。”金子憋屈了好半天才吐出了这句话。
“哦?”倾城知道金子自反要说,就一定会把他所问的问题说出来。
“其实,在我的心里,在狗血的经过也是有意思的。”
金子一听倾城这句话,不免有些不乐意;他承认认识姻红的经过确实很大众化,但是也用不上狗血这个词吧。
“就是,又一次很偶然的机会,我和她相遇了。刚开始的相遇,我并没有觉得她有什么不同,虽然,她真的很漂亮,但是,外表的漂亮会随着年华的老去而消失,可内心的漂亮才是永恒的,故此,我只是留意了她的存在却没想过其他的事情,再后来,我再一次经过王大伯家后巷的时候,再一次的看到了她,当时的她身穿一身绿色的裙衫,就像个天女下凡一样的美丽,可最重要的就是她竟然给一个老婆婆钱,就是通过这件事情,我才去打听关于她的事情,当我知道了她真正的身份是什么的时候,我并没有丝毫的瞧不起她,反倒对她有了一丝怜惜之情。”金子说到最后,声音是越说越小。
“倾城哥,你知道吗?一个青楼的女子愿意将自己的钱无偿的帮助别人,这是何等的可贵啊,所以,我就会时不时的去看看她。期初的时候,她根本就不理我,更甚至把我当做了一般的恩客,但是,我相信,只要用心,就一定会打动她,于是,我就经常地去找她,久而久之,我们就..在一起了。”
倾城安静的听着金子的叙述,虽然,他叙述的并不是多么的详细,但是,倾城也多少的可以想象的出来。
“那么,她跟你在一起,真的不是为了钱?”倾城犹豫了一下,最终还是把话说的很难听。
“倾城哥,你不是见过她吗?怎么可以把她想成这样肤浅的女人呢?”金子有些生气。
“话是这么说,但是,毕竟,我只见过她一次,很难判断出她的为人,不是吗?”纵然金子有一百个理由是站在姻红身边的,可倾城却有一千个、一万个理由反驳着金子。
“你话虽然说的没错,但是,我跟她在一起这么久了,她从来都没有想我要过钱。更甚至有时候,她还会帮助我呢。倾城哥,我知道,你虽然嘴巴上说着不介意,可心里还是多少的有些介意。可是,我相信,姻红是个好女孩。”
倾城无力的扶住额头,眼睛看着桌上的水杯。
“金子,看来你是真的爱上她了。”倾城不再看痴情的金子。
“嗯。倾城哥,我是真的喜欢她,想跟她在一起。我不管别人怎么说我,怎么看我,我都要跟她在一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