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一开始也没认出严林,因为喝得太醉眼前已经有点模糊了,还以为对方只是个来搭讪她的帅哥。她心里正美,觉得自己魅力无限,刚伸手要去摸严林的脸,耳朵里就落进一个冷冰冰的声音,说的是:“罗小姐,我是周乐琪小姐的律师,可以跟我谈谈吗?”
很显然,罗思雨是不必接受跟严林的谈话的。
他只是个律师,又不是警察,没有权限跟她约谈,然而很显然罗思雨并没有这样的法律常识,“律师”两个字所带来的威慑力十分充足,她几乎是一下子就被吓得醒了酒,由于做贼心虚,她甚至在听到“周乐琪”这个名字的瞬间人就麻了,根本不需要严林采取什么其他高明的话术。
此刻她抖如筛糠地坐在侯梓皓的公寓里,脸上的大浓妆已经花了,看起来非常狼狈不体面,根本不敢抬头看坐在自己对面的周乐琪和侯梓皓,场面由严林稳妥地把控着。
“罗小姐,”严林把手上的咖啡放下,严肃而平稳地开了口,“前天的车祸我们已经报了警,警方断定这是蓄意谋杀,已经开始了对嫌疑人身份的调查,相信不久对方就会落网……”
这当然是假话,警方什么时候断定是谋杀了?再说什么时候抓到人也不一定,可是这么虚的话由严律师一说就显得很逼真,罗思雨一看就是信了,整个人抖得更厉害了。
“故意伤害罪定罪比较重,三到十年有期徒刑,”严林继续刻板地说道,“我们怀疑你与这起案件有关系,如果你能主动坦白案件经过,我们将有机会为你争取减轻量刑,不知道你本人是否……”
他还没说完早已准备好的台词,罗思雨的心理防线就已经被击溃了:她腾的一下站起来,随后又噗通一声跪下去,忽然就开始痛哭流涕,对坐在自己面前的周乐琪和侯梓皓不停地弯腰鞠躬,眼泪把本来就乱七八糟的妆容弄得更花了。
他们只听到她说:“对不起,对不起……我,我不是有意的……我真的不是有意的……”
这就是一个略微有点历史的故事了,可以追溯到7年前罗思雨跟丁鹏好上的那个时候。
当时她艺考刚刚失败,周磊和高翔也正在闹离婚,生活一塌糊涂没人管,当然只能天天跟着自己的备胎丁鹏混。混着混着又没钱了,每天都祈祷哪个犄角旮旯能突然蹦出个三五百块钱,让她去喝顿痛快的酒,然后再买一对漂亮的新耳钉。
正巧这时候机会找上门来了:她在丁鹏他们家门外遇到了一个名叫钟恒的男人。
他一开始是来找丁鹏他妈的,一直在门外敲门,说要请她帮忙“做一件小事”,还声称“只要做好就能得到丰厚的报酬”,丁鹏他妈不干,可她很感兴趣啊,就去找那个男人问了一声,需要人做什么事,以及,能得到多少报酬。
那个男人告诉她,不麻烦的,只要送一份文件,事成之后可以得到十万的佣金。
这真是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,罗思雨真不明白丁鹏他妈是不是傻了,怎么会白白放着这种机会不要?她立刻就告诉钟恒,这事儿她愿意干,她特别愿意干。
钟恒却说她干不了,她问为什么,对方回答:因为你不能自由出入一个人的家。
直到后来罗思雨才知道,钟恒想让她进的是皓庭董事长苏芮妮的家,也就是丁鹏他妈给人当保姆的那家,她有那家的钥匙,而且熟知主人不在家的时间。
罗思雨的确不具备丁鹏他妈妈那样得天独厚的条件,可是这不妨碍她去偷啊;她的确不知道那家人平时不在家的时间,可是她可以让丁鹏去套话呀。
十万块钱……对于一个高三的学生来说可是实实在在的一笔巨款,为了得到它,她当然不吝啬于付出这些“努力”。
很快她就成功了——丁鹏帮了她的忙,替她偷了他妈的钥匙,还套出了那家人平时不在家的时间,又在某天他妈该去收拾卫生的时间装病,让罗思雨有机会走进那个房子。
那是多么豪华的一幢公寓啊,尽管她已经跟着周磊见识过蝴蝶湾了,可那也跟皓庭国际的顶层大复式没法比,这房子居然还有专门给保姆走的电梯,那排场、那气派,简直要晃花人的眼。
而她的工作非常简单,就是把一份薄薄的文件偷偷放进苏芮妮的书房,让它夹杂在一大堆纸质材料中不被人发现。罗思雨也很好奇什么文件值十万块钱,因此偷偷打开看了一看,发现那是一张签了字盖了章的合同,甲方是“皓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”,乙方是“荣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”,合同内容就是甲方雇佣乙方完成丰远地区部分房屋的拆除工作。
这不就是很普通的合同文件吗?为什么要花十万块偷偷雇人塞进皓庭董事长的书房?
罗思雨不知道,同时她也没兴趣知道,等把事情办妥就立刻溜了,没过几天她账上就多出了十万块钱,她和丁鹏逍遥快活了好一段日子,此事于是不了了之。
直到后来她在社会新闻上看到那一系列的消息:皓庭雇佣带有黑丨社丨会性质的工程公司强拆民房致若干人员伤亡,荣达法人卷款潜逃,皓庭董事长接受调查入狱……
她才懵懵懂懂地意识到……她闯祸了。
“我不是有意的,真的不是有意的,”此时此刻罗思雨跪在地上号啕大哭,万分真诚地在替自己剖白,“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么,只是钟哥让我放我就放了,我没有坏心,我只是想要钱……”
“后来你找过来,我就慌了,”她又看向了脸色越发难看的周乐琪,“所以就给钟哥打了电话,他说让我不用担心,他会解决你的问题,让我不要再回家就行了……”
“我没想害你们!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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