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耽美小说 > 斗天记 > 第272章 要买走?还有条件!

第272章 要买走?还有条件!

就算陆奇再怎么厉害出色,她们也不会把陆奇当成永远的自己人,相比较而言,李志奇本就更贴合她们的生活。

陆奇则不去管这些,现在经过刻苦的练习,他的毛笔字终于也不像初次写时那么乱糟糟的了,而是一笔一画,非常地俊秀有灵性。

他写得慢,因为笔的根基不行,这也是他心性开始变得沉淀的表现,字不如人,便慢慢地写,跟自己比,写出自己最好的字来,不图快,只图认真、诚实。

因为此地比试的是在青竹山,陆奇是临时拟诗,所以他最先落下的是“青竹山”三字。

“青竹峰前见秋草,岂能区别相看老。”他写出这第一句,秋草时节,大家一起在这里比试,他与李志奇本是同屋之下,跟大家都是朋友,但是大家却区别对待他们两个,这是他诗中的意思。

稍作停顿之后,他想到了后面一句,也是他上辈子相关诗句中,记得最深刻的一句:

“一生大笑能几回,朋友相逢需醉倒!”

笔随心动,他想到这里,笔也就渐渐地写到了这里。

这个时候李志奇的诗也已经写完了,李志奇的诗写得可能也不错,那种诗元意境,又开始朝着他这边涌了过来,颇有再次将他压制之感。

他心想刚好,毛笔朝侧一提,口中大笑出一声:“志奇师兄,这番不管谁输谁赢,我们朋友情谊不变,回卧室后,一醉方休!”</div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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